1、盐城金融城项目是盐城市委、市政府打造长三角北翼金融高地的重要平台,是盐城市乃至苏北地区金融业发展和金融机构聚集的核心承载区,是投资达100亿元、建筑面积达100万平方米、入驻金融和准金融企业超过100家的“三百工程”。本项目已经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建设所须资金已落实,盐城金融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企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二亿元)作为招标人,现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盐城金融城一期建筑物亮化工程的投标报名及投标。
2、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盐城金融城项目一期高层建筑物亮化工程(1#-10#楼)。
2)工程地点:位于城南新区,东至戴庄路,西至人民路,北至世纪大道。
3)工程规模:金融城一期建筑物亮化工程包括1#塔楼(2D/29F、高120.1m)、2#塔楼(2D/27F、高112.1m)、3#塔楼(2D/24F、高99.9m)、4#塔楼(2D/23F、高96.1m)、5#塔楼(2D/22F、高92.1m)、6#塔楼(2D/35F、高143.4m)、7#塔楼(2D/32F、高99.1m)、8#塔楼(2D/32F、高99.1m)、9#塔楼(30F/2D、高93.1m)和10#塔楼(2D /23F、高96.1m),1#~10#楼地上总建筑面积约44.18万㎡,亮化工程造价约1200万元。
4)工期要求:满足金融城一期工程总体建设进度的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本采购项目为一个标段,主要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盐城金融城项目一期高层建筑物(1#~10#楼)亮化工程灯具(含LED线条灯、地埋灯、投光灯、探照灯等)及配套管线等设备材料的采购、相关检测及试验(含出厂前和进场前后)、供货(含包装、运输及其保险)、安装、调试、验收、直至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止,还包括提供技术资料、技术服务、质保期内免费维保等伴随服务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和招标文件中的约定。
5、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和要求:应是具有国家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资质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灯具生产厂家,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果灯具生产厂家不具备上述施工资质条件,招标人允许其联合一家具备施工资质条件的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原件(协议书中须明确灯具的生产厂家为联合体主办方,并且联合体双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三方合同)及联合体另一方资质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且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无直接利害关系、隶属关系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2)项目经理资质和要求:须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并且有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3)投标申请人及项目经理近三年来须承担过单项合同额达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或单体建筑面积达5万㎡及以上或群体建筑达30万㎡及以上)建筑物楼宇亮化工程的施工业绩(投标报名时须提供符合要求的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4)投标申请人近三年内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或虽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被依法取消投标资格但期限已满的;或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的、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但限制期限已满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5)灯具生产厂家须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灯具生产厂家须具有国家强制性产品CCC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包括招标人拟采购的灯具)。
7)产品品质要求:招标人推荐的灯具品牌为“勤上光电、同方光电、松下、飞利浦、欧司朗、科税、国星光电、史福特、洲创实业、鳄鱼照明”;如选用其它品牌产品投标,其产品的档次性能质量必须优于或相当于招标人推荐品牌,并须经招标人同意。
8)招标人拒绝接受投标人中标后以任何借口或方式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
6、本项目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预审”,评标定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本邀请函发布后凡具备上述主要资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请于2013年12月4日18:00时前将下列资料按规定装入“投标报名资料袋”中,并在封袋上注明 “盐城金融城一期建筑物亮化工程”字样,密封后送至盐城金融城建设指挥部小会议室;逾期报名购买招标文件者将不予接受,招标人有权视报名情况延长报名时间,以便增强竞争性。除本邀请书有特殊约定外,投标申请人提供的资料缺下列(1)~(5)任意一项者,将被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公证件;(3)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还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原件及联合体双方相关资格证明材料】;(4)项目经理机电安装专业的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及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5)《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国家强制性产品CCC认证证书》复印件;(6)拟投标产品的最新样本或样册;(7)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上述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生产厂商公章并需装订成册。
8、投标申请人报名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投标资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责任自负;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进行考察,若发现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或其他虚假投标、串标、恶意投诉的,一经发现、查实,立即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其赔偿责任,并报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公开曝光。
9、投标申请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则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报名。
10、招标人择优选择资格审查合格单位,并发放资格审查合格通知书;投标人须在接到资格审查合格通知书后三日内携带单位介绍信(须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到盐城金融城建设指挥部小会议室领取招标文件。
11、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盐城市城南新区管委会监察审计局0515-86660029。
招标人(公章):盐城金融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人:周铭辉、徐克文
联系电话:18651598899、13815582155
联系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与人民路交叉口向东60米路北侧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戴磊磊、陈玉娟
联系电话:15861999068、0515-88351863
联系地址:盐城市青年西路8号805室
时间:2013年11月28日
格式一:
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根据贵单位 的招标公告的要求,我单位拟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及投标,现授权 同志(该同志在我单位担任 ,身份证号码为: )办理投标报名以、领取招标文件等有关投标事宜。
申请内容:
我单位完全理解在贵单位招标整个过程中都将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我单位投标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无弄虚作假现象,若有投诉反映有弄虚作假现象或经贵单位审核有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查实,贵单位即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的投标或中标资格。
联系电话:
申请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 期:二O一三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