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盐城市内河搜救基地项目 已由 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盐发改审(2014)156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盐城市地方海事局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盐城市地方海事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盐城市内河搜救基地建筑智能化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盐城市内河搜救基地建筑智能化工程的施工,即本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备材料的采购、供应(含运输及保险)、技术服务、安装施工、负责软、硬件系统集成以及调试、售后维保、伴随服务等,造价约98万元,具体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人保留变更招标工程的权利。
2.2交货或服务地点: 盐城市区盐青路南、范公路西、新洋港河北。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45日历天(与内装施工同步),中标人中标后须在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立即组织人员进场施工,并做好与总承包单位、内装单位的施工管理与配合工作。
2.4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5质量标准:国家“合格”标准,质量保修期自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之日起三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3.4.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或者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3.4.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投标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具备二级及以上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参加投标时应提供机电安装工程专业的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同时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4.3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条件,近三年内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或虽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被依法取消投标资格但期限已满的;或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的、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但限制期限已满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3.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全数法入围”,评标定标方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5. 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壹万元,保证金采用现金方式。
注:现金须用信封或封袋密封完好,并标注单位名称。
5.2 中标人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其他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评标结束后,当场退回。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l 邀标文件开始发售时间: 2016 年 10 月21日15:00时至2016年10月28日18:00时。
6.2 发售地点:盐城市人民南路国际创投中心北楼5011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采购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公告的修改或中(终)止
本次招标公告如有修改或中(终)止,将以“补充公告”形式在http://www.jsrhzh.com/(江苏仁禾中衡集团网)上发布,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上网查阅,否则,其引起的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地方海事局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地址:亭湖区开放大道66号 地址: 盐城市国际创投中心北楼5011室
联 系 人: 庄家磊 联 系 人: 孙斌
电 话: 18921895560 电 话: 0515-68868808
2016 年 10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