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决定就其所需的蔡尖花园法制文化宣传广场改造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蔡尖花园法制文化宣传广场改造工程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一)招标项目简要说明:蔡尖花园法制文化宣传广场改造工程的施工,内容详见本谈判文件第三章。
(二)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 6.1 万元。
(三)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6.1 万元。
三、合格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其他资格条件:
1、谈判供应商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 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3.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4、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要求配备到位。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四、谈判文件提供信息
请具备上述主要资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于2019年7月26日17:00时前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到招标代理单位(盐城市盐都区世纪大道1188号服务大厦二十楼2007办公室,联系人:徐滢,联系电话:0515-69085191)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为500元/份,售后不退(投标人可采用特快专递方式购买,但快递费用自理);逾期报名者将不予接受。
五、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
(一)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9年 7 月27日下午 14:30 ;
(二)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 7 月27日下午 15:00 ;
(三)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及谈判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乌江路商业街9#一楼902室。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9年7月27日下午 15:00
开标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乌江路商业街9#一楼902室。
七、本次谈判采购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联系人:高敏,联系电话:0515-89912116;
采购人地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街道办事处;
(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徐滢, 联系电话:0515-69085191;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盐城市盐都区世纪大道1188号服务大厦二十楼2007办公室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八、本次谈判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3份
九、本次谈判保证金要求:
本次谈判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仟元整,谈判保证金以现金形式于开标时必须在谈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期前与谈判文件一起送达谈判响应文件接收地点(不要密封在响应文件中)。未中标人的保证金在公示结束后退还给投标人;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后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街道办事处
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2019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