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详情
首页 → 行业法规 → 信息详情
关于印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14点击次数:209
关于印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通知

财会〔2023〕14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有关单位:
  为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工作,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规定,我们对《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财会〔2004〕12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印发,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pdf


财政部
2023年9月5日

版权所有:江苏仁禾中衡咨询集团    Copyringht © www.jsrhzh.com    邮箱:jsrhzh@163.com
您是第26507052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