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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织及党员各项制度
发布时间:2005-01-18点击次数:6697

党组织任期目标制度

 

1、党组织要根据上级党委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三年任期工作目标,报上级党委审查后,经党员大会讨论通过。

2、党组织书记要代表党组织就任期工作目标向党员和群众(代表)作出承诺,并上报上级党委,作为考核评议的重要依据。

3、任期工作目标要分解落实到年度,逐年制定工作规划,逐年对照检查,逐年进行总结,并向支部党员大会和党委报告。

4、按照工作职责分工,党组织要将工作目标分解落实到责任人,明确考核奖惩措施,落实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

5、任期届满时,结合换届选举,党组织要对任期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向党员和群众(代表)报告,接受查询和评议。

 

 

 党员“三会一课”制度

 

1、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可同党日活动结合进行。支部大会由书记或副书记召集并主持,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人数的半数时,会议才能召开。支部大会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支部的工作计划和措施,向全体党员报告工作,研究确定本支部的重大问题。

2、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紧急事情需要研究,可随时召开。支委会由书记或副书记召集并主持。有半数以上成员出席时,会议才能召开。会议的主要内容是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决议的意见,提出和确定本支部的工作及有关事项等。

3、党小级会一般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开好党小组会要注意抓住四个环节:一是会前要与党支部沟通,确定内容、方法,通知党员做好准备;二是抓住中心内容讨论,力求统一思想;三是明确责任,及时督促、检查议定内容;四是帮好记录,向支部汇报。

4、党课一般每年不少于两次。主要内容是学习党的基本知识,也可根据形势的需要和党员的思想实际确定,党课的方式可灵活多样。

 

 

“争先创优”制度

 

1、党组织根据上级党组织的统一部署,制定好“创五好党组织、争做优秀共产党员”活动计划,明确“争创”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内容和评比条件,纳入全年党建工作目标管理。

2、联系本党组织的工作实际和党员的思想实际,对“争创”活动进行动员、布置,教育和督促党员自觉参加“争创”活动。

3、结合党组织年度考核、民主评议党员、“七一”纪念活动等,对开展“争创”活动的情况进行重点的检查、评比。对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典型予以表彰。

4、每年对“争创”活动进行一次全面总结,肯定成绩,找出不足,并以书面形式报上级党组织。

  

 

党员联系职工制度

 

1、每位党员联系1-2名职工,帮助职工学理论、学知识、学技能,适应形势,提高素质。

2、经党了解职工的思想、工作、生活方面的情况,帮助他们解决思想、工作、生活中的问题,使其感觉到党的温暖,不断改善党群关系。

3、对积极要求入党的同志,要帮助他们学好党章,提高对党的认识,并及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做好发展前的培养工作。

 

 

 党组织开展活动制度

 

1、党组织的活动要严格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开展。在活动形式上要体现企业特点,坚持“业余、小型、灵活、实效”的原则,把党组织的活动与生产经营活动结合起来;在活动时间上,坚持班上与班下相结合,除了必须集中的重要活动外,尽可能少占或不占生产经营时间,多利用空隙时间、节假日和企业停产时间开展活动;在活动内容上,坚持与生产经营相结合,要把党内学习教育活动与企业文化活动、管理活动和党员牵头组织的技术攻关、产品销售等活动结合起来。

2、坚持党日活动制度。原则上每月十日为党员活动日(遇有重大事项或节假日可临时变动),活动日应尽量不安排其它活动和党员出差;党员活动日主要是召开支部大会、党小组会、民主生活会、上党课等,活动的形式和方法要因地制宜,灵活多样,努力提高活动质量;在每次活动前,应认真准备,对参加活动的人员、时间、形式、内容等,要做详细的记载。

 

 

 民主生活会制度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其他主要问题;

2、党支部(总支)委员会民主生活会由全体委员参加,根据会议内容及要求,可扩大到中层干部党员参加。党员民主生活会以支部或以党小组召开,全体党员参加,根据会议内容和要求可吸收部分建党对象参加。

3、根据形势、任务和上级的要求,结合领导班子建设方面的实际情况,确定民主生活会主题。党员领导干部应深入基层,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每个同志都要进行自我总结,准备好发言提纲,主要领导要同班子成员进行谈心,交换意见,并向上级组织报告会议的议题及时间。遇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领导干部,要将发言提纲留下,在会上书面发言。

4、参加民主生活会的每位成员要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切忌把民主生活会开成表扬会;主要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不回避矛盾,真正达到触及思想,接受教育,增进团结的目的。

5、召开民主生活会必须认真做好记录,民主生活会后十五日内,要向上级纪委和党组织报送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或根据上级要求报送会议记录。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民主评议党员每年进行一次,可同年终总结、“争先创优”等工作结合进行,时间可相对集中。

2、民主评议的内容按照中央提出的五个方面,重点突出,包括: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顾全大局、清正廉洁;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严守组织纪律,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

3、评议的方法:一是深入动员,明确要求;二是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开展评议;三是对照标准,搞好个人总结并自我认格;四是召开评议会,初定格次;五是支委会根据党内外评议意见,分析综合,评定格次,转告本人,并向支部大会报告评议的主要情况;六是表彰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七是帮助党员制定整改措施。

4、民主评议党员要严格坚持党员标准,正确掌握政策界限,确保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质量。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结束后,各级党组织要进行总结和检查验收,并书面报上级党组织。

 

 党员责任区制度

 

1、以生产班组、行政科室为单位,建立“党员责任区”。每个党员针对各自责任区的实际,做好思想工作,搞好生产经营活动。“党员责任区”活动的考核和党员目标管理考核有机结合,年终进行检查考核、评比表彰。

2、结合“党员责任区”,开展党员“党身份、树形象、作表率、比贡献”活动。党员在班期间,统一佩挂党员标志,同时,设置党员岗位标志牌,注明党员姓名、职务和主要工作职责。处处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达到“三高一争”,即思想政治觉悟高,业务技能高,工作业绩高。发挥“四带头”作用,即带头学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带头搞好生产经营,促进企业发展;带头遵纪守法,维护生产和社会秩序;带头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帮助企业搞好精神文明建设。开展比、学、赶、帮、超活动,让党员实干在一线、示范在岗位、贡献在企业。

 

 党员电化教育制度

 

1、按计划定期播放电教片。每月组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收看电教片1-2次,每次党员收看率应达到85%以上。

2、建立“三册一簿”(出勤点名册、放像登记册、收看讨论登记册、信息反馈簿),认真记录每次播放的时间、内容和收看情况。

3、每次播放后,各基层党组织要围绕电教片的主要内容,结合党员的思想实际,认真组织讨论并做好记录,并及时将收看情况及效果上报区委组织部党员电教中心。

4、电教设备应在电教室内使用,不得外借;严格按照技术要求操作,定期维护保养,出现故障及时修理;出现人为损坏或丢失,严肃追究责任。

5、播放前必须严格检查电教片质量,确保正常播放;提前了解电教片内容,必要时要做好提示、讲解等准备工作。

 

 外出党员及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1、党员外出前必须向党支部报告,说明外出的理由、时间、地点等。党员外出回来后,必须向所在党支部报告外出工作、学习的情况。党支部对外出党员过好组织生活、缴纳党费等,应提出明确要求。

2、党员离开本地区,外出时间在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内,外出地点固定的需领取《流动党员活动证》,到外出所在地参加组织生活。外出时间超过六个月的要转出组织关系。临时性、间断性外出或外出地点不固定的党员,应参加所在支部的活动。

3、党支部要关心长期在外党员的学习、工作情况,要及时把党课教材、学习材料寄送到党员手中,并适时通报党支部近期重大活动情况。

4、在非公企业中工作六个月以上的外来党员,应及时把党员组织关系转到企业或企业所在党组织,不能转移组织关系的,和在企业从事临时性、季节性工作的党员,应持《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员证明信参加企业党组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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