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委会职责
1、团结、动员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2、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
①组织女职工积极参加企业民主管理,提高女职工参政议政能力;
②经常收集、反映女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建议单位研究解决;
③同歧视、侮辱、虐待、迫害女职工的思想行为作坚决斗争;
④维护女职工在政治、经济、教育、劳动、家庭等方面与男职工平等的权利。
3、监督行政部门贯彻执行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政策和规定。
①积极宣传、认真学习党和政府的有关法律、政策和规定;
②宣传落实《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
③对女职工进行妇幼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每年进行一次妇科病普查工作;
④宣传计划生育和晚婚优育,每年对育龄女职工进行一次计生检查。
4、做好女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①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提高女职工的综合素质,促进全面发展,展现新时期女性的风采;
②教育女职工正确处理恋爱、婚姻、家庭问题,崇尚社会公德、家庭美德;
③动员和组织女职工学习时事政治,提高思想政治觉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学习业务技术,提高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遵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开展“巾帼建功”活动,积极完成工作任务,促进企业经济发展。
5、加强妇联组织之间的联系,学习和交流妇女工作经验,搞好妇女工作,协调和推动单位为妇女办实事。
6、定期向党组织、行政、上级妇联反映女职工的意见和要求,践行“三个代表”的思想。
例会制度
1、传达学习贯彻上级妇联有关会议精神,研究落实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2、妇委会每季度集中活动一次,认真总结本季工作,布置下季工作。
3、布置各项工作要有明确的要求,要认真记录、检查、考勤、考核,保证任务圆满完成。
活动制度
1、积极组织女职工开展适合妇女特点的相关的政治、经济、文明、体育活动;
2、坚持形式多样,每季至少活动一次,力争活动上水平。
3、凡安排的活动内容,要充分做好准备,讲究活动效果。
1、本所妇女工作委员会(简称妇委会)实行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重大问题由集体讨论决定。
2、妇委会主任负责全面工作,主持召开妇委会、女职工会议、传达党组织和上级妇联的决议,研究落实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检查、督促帮助委员开展工作;关心妇女的切身利益,向党组织、行政、上级妇联反映妇女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宣传发动女职工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科学文化、法律等知识,积极投身三个文明建设;培养、教育妇女做“四自”、“四有”新女性,推荐妇女人才。
3、学习宣传委员,具体负责组织女职工学政治、学业务,围绕“自尊、自信、自立、自强”和“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要求开展妇女工作,联系妇女群众,了解女职工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及问题和要求,及时向妇委会回报,按研究的意见办理。
4、生活服务委员,具体负责了解女职工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及问题,并及时向妇委会回报;根据规定办理女职工专项身体检查;协助解决女职工在恋爱、婚姻、家庭方面发生的问题等,积极为女职工服务。
5、统筹安排业务工作和妇委会职责分工工作,增强组织纪律性,增强团结,互相支持,为发展妇女事业争作贡献。抓好妇委会工作促进企业经济发展,实现“企业经济强,妇女工作强”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