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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放开部分建设项目服务收费标准
发布时间:2014-09-11点击次数:2876


国家发展改革委放开部分建设项目服务收费标准


    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发改价格[2014]1573号下发了《关于放开部分建设项目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放开部分建设项目服务收费标准。自2014年8月1日起执行。

文件规定放开除政府投资项目及政府委托服务以外的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工程勘察设计、招标代理、工程监理等4项服务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采用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的政府投资项目,以及政府委托的上述服务收费,继续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的专业服务收费,由委托双方依据服务成本、服务质量和市场供求状况等协商确定。据了解,盐城市城乡建设局招标办针对该文将于近期出台监理招标方面新的评标办法。

招标代理部提供

2014.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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