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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盐城实验学校食堂托管经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06-21点击次数:5917

一、招标项目概况、内容、及经营范围:

1、项目概况:

南京师范大学盐城实验学校是由南京师范大学与盐城市盐都区政府合作成立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设有初中部、高中部,占地260多亩,建筑面积13万平方米。未来在校生约4千人,教职员工约400人。20199月1日开学后,在校学生约2100人,教职员工约270人,食堂厨具设备基本到位。

2、招标内容

食堂楼一层2360m2二层、三层各约2540m2,经营师生餐饮。

3、经营范围

中西式早点、快餐、风味特色小吃。

4、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三个标段,一标段:食堂楼层托管经营,二标段:食堂楼层托管经营,三标段:食堂楼三层托管经营

个标段兼投不兼中,具体评标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

二、采购人:南京师范大学盐城实验学校。

三、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四、投标资格要求:

1.注册餐饮公司,具有国家相关部门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 具有经营过学校师生用餐人数1000人以上(含1000人)且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经历;

4.投标人近三年来(自20167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一直在经营单餐500人以上的学校食堂(未发生过安全事故)的业绩证明材料(投标时须提供合同原件);

5.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我校有关规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6.具备必要的生产经营能力和专业技术人员等履行合同的能力,同时具备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7.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

8.提供的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或企业的技术、安全和环境保护的标准;

9.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10.服务经营中无任何信誉、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11.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外地餐饮企业,需有盐城本地学校食堂项目二年以上(含二年)的经营经历的业绩证明材料(投标时须提供合同原件)

五、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六、开标时间:2019 7  5   9 :00时。

七、委托经营时间及设备折旧费用收取标准

试用期1年,合同期限:201981日至20207月31日。(合同实行一年一签。招标人每年对承包人的菜肴质量、服务质量、卫生和安全状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设备折旧费用按营业额收取,一、二层标准为2%,三层标准为1.5%。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万元¥30000.00)。交纳时间及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 7  5   900时前。地点: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盐都分公司会议室(盐城市盐都区世纪大道1188号服务大厦二十楼2017室)。

十、招标文件发放时间和地点

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主要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须携带投标单位介绍信【标明联系电话(手机)和邮箱】、身份证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于2019 6 21  9:00时至2019 6  27 17:00时前到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盐城市盐都区世纪大道1188 号服务大厦二十楼2006室】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联系人:张炜,联系号码:0515-68661818)。本招标文件工本费为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南京师范大学盐城实验学校

联系人:邵老师     联系电话:16605158001    

地址: 盐城市盐都区华锐北路

 

代理单位: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炜    联系电话:0515-69085190

地址:盐城市盐都区世纪大道1188号服务大厦二十楼20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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