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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分局办公大楼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0-05-10点击次数:3934

盐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盐城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分局关于办公大楼维修事宜的请示已经盐城市国土资源局批准实施。工程所须资金来源为国有自筹,现已落实。现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盐城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分局办公大楼维修工程的投标。

2、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盐城市开发区开发大道8号。

招标规模:工程造价约30万元。

本工程工期要求: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052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本招标工程为一个标段,主要招标内容为:主要招标内容为办公大楼维修工程的施工,承包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原有部分装饰材料的拆除清运、新材料的铺贴、墙面处理、卫生洁具的供应安装及屋面防水保温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5、质量要求:质量标准为合格

6、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同时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资质和要求:投标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具备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参加投标时应提供房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专业的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或三级项目经理岗位聘用证书原件

3本次招标工程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7、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办法。

8、本项目评标定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9、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主要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工程投标报名的申请人,请于20105101600时至20105171800时前(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盐城市南城河路3号锦绣苑5#东四楼,联系人:孙斌,联系号码:0515-88351863)除本公告和招标文件有特殊约定外,申请人投标时须提供如下资料原件,否则将被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4)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原件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原件或三级项目经理岗位聘用证书原件。

(5)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B类)。

10、投标申请人投标时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11、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有关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招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盐城市开发区开发大道8          时间:201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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