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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盐城市国税局干部培训中心维修工程
发布时间:2010-07-10点击次数:3354次
盐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盐城市国税局干部培训中心维修工程 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国有自筹 。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维修工程施工的投标。
2、招标人: 盐城市国税局 ;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装饰工程施工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盐城市国税局干部培训中心维修工程。
(2) 工程地点:盐城市康乐路。
(3) 工程规模:投资约150万元。
(4) 质量标准:合格。
(5) 工程计划开工时间:2010年7月;工程计划竣工时间:2010年11月。
4、 招标内容
本次维修工程施工招标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盐城市国税局干部培训中心维修工程的施工,工程造价约 150 万元;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5、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 级及以上和装饰装修专业承包 二 级及以上或者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 级及以上和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及施工专业承包 三 级及以上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项目经理资质和要求:投标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始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须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并具备装饰装修专业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投标报名时应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或临时执业证书原件),资格预审合格的项目经理投标时不得更换。
(3)拟投入本项目的投标项目经理和项目部人员均为本单位正式职工【资格预审时须提供本项目的投标项目经理和项目部人员(含项目经理至少3人)2010年元月以来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的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劳动保险证明原件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
(4)招标人谢绝联合体投标,并杜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5)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报名。报名结束后如在招投标活动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将取消其报名、入围、中标资格,同时将对其作出相应处罚。
(6)资格预审合格的外省(直辖市、自治区)投标申请人应将江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验资格(资质)手续原件放入一号标书的封袋内(不必装订),并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如未递交者,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书处理。
6、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办法确定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当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少于9家(含9家)时,采用全数入围办法确定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当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9家时,采用全数入围办法或抽签办法确定不少于9家合格的潜在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7、本项目评标定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办法见附件。
8、招标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报名的申请人,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标明联系电话,手机和传真)到盐城市招投标交易中心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服务窗口(盐城市鹿鸣东路6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或登录网址:http://www.jsrhzh.com/下载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投标报名的申请人于2010年7月7日 15:00 时至2010年7月14日 15:00 时前到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点:盐城市鹿鸣东路6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将下列资料装入“投标报名资料袋”中,密封(封袋无须盖章,但应清楚地注明“盐城市国税局干部培训中心维修工程施工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后,投至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1号投标报名箱(建设工程)”中。除本公告特殊约定外,申请人提供的资料中缺下列资料任意一项者,将被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授权委托书原件。(2)资格预审文件,一式两份。(3)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设计与施工一体化的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经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核验的施工资质证书(副本)或设计与施工一体化的资质证书(副本)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5)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或临时执业证书原件。(6)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B类)。(7)项目部成员【含项目经理至少3人】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2010年元月以来在本单位向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上述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并装订成册。
9、资格预审结束后将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告知投标申请人领取《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或《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同时领取招标文件。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到本通知的,请在二日内主动向招标人或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查询,逾期责任自负。
10、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有关规定或有其他违法及不良行为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11、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0515-83080019、88587313 。
附:评标办法
招标人(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蔡樯 联系人:王玉、王伟
联系电话:0515-88982776 联系电话:0515-88351862
地址:盐城市康乐路 地址:盐城市南城河路3号锦绣苑5#东四楼
二 О 一О年七 月 七 日 网址:http://www.jsrhzh.com/
附件:
盐城市国税局干部培训中心维修工程施工评标办法
盐城市国税局干部培训中心维修工程施工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报价、工程质量、施工工期、施工方案、实物样品等五个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采取计分制,按照得分由高至低产生3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报告中推荐的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一、开、清标情况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开、清标过程中发现的的情况予以评审,被认定为废标的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二、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投标报价的评标基准价为经开、清标情况评审无明显废标情形的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乘以96%。
三、参加详细评审投标人的确定:
开、清标情况评审无明显废标情形且投标报价不低于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的投标人的数量不多于7家(含7家)时,所有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参与详细评审;开、清标情况评审无明显废标情形且投标报价不低于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的投标人的数量多于7家时,从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报价中由低到高选择7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参与详细评审,其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再参与详细评审。
四、详细评审:
(一)投标报价(70分)
1 有效投标报价:
1.1 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文件的要求。
1.2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企业成本价。
1.3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高于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
1.4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投标报价的评标基准价。
2 报价分计算
2.1 参与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中最低报价的得70分。
2.2 参与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与有效最低投标报价相比,每上浮1%扣0.3分,从70分扣起,不足1%时按插入法计算。
3 扣分约定
3.1 评标委员会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随机抽取不少于10%且不少于10项的清单子目进行重点评审。
3.2 投标人的主要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超出分部分项评标基准价±30%的,每发生一项扣0.1分,最多扣0.4分。
分部分项评标基准价确定:取参与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相应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
分部分项评标基准价确定:取参与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相应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
3.3 措施项目费用总金额超过措施项目费评标基准价±30%的,扣0.3分。
措施项目费评标基准价确定:取参与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相应措施项目费总金额的算术平均值。
3.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必须与工程量清单完全一致,如有一项不一致,扣0.1分(累计不超过1分),单位工程编号错误扣0.2分。
3.5每项分部分项工程量必须报综合单价,如有一项漏报,扣0.2分(累计不超过1分)。
(二)工程质量 5分
基本分5分。
承诺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及目标的,得基本分5分,不承诺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标准及目标按废标处理。
(三)施工工期 5分
基本分5分。
承诺工期符合招标文件工期要求的,得基本分。不符合招标文件工期要求的作废标处理。
(四)施工方案18分
施工方案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标志要求,对违反者作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施工方案进行评审,评审得分区间为17~18分,以0.01分为一个记分单位,依据本工程的评标规则进行计分、汇总。施工组织设计一般必须具备如下内容(但不限于):
1、施工方法:本维修工程的具体施工方法及重点、难点部位及主要节点的详细的施工技术措施(包括龙骨结构、防腐处理工艺,施工关键工序及防范措施等);
2、施工进度计划及工期保证措施:明确工程,安排切实可行的阶段性施工进度计划,并提出详细的工期保证措施;
3、质量保证措施:质量保证体系、质量标准、检测方法等各种质量保证措施;
4、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要有环境美化措施、安全保证措施、创优目标及措施等;
5、施工管理及技术人员配置、劳动力组合(按无标志要求,不得泄露人员姓名等内容);
6、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和设备;
7、自检方案;
8、季节性施工措施;
9、成品及半成品的保证措施;
10、后续服务计划及安排。
(五)实物样品 2分
1、投标人提供的实物样品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标志要求,对违反者作废标处理。
2、招标人在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实物样品,投标人必须全部按要求提供,未提供或少提供的以及提供的样品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本项不得分也不得作为中标候选人。
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供的实物样品从总体效果、材料品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评审得分区间为1分--2分,以0.01为一个记分单位,根据评标规则进行计分、汇总。
五、其它
1、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有违反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管理法规的不良行为,被查处并经市招标办记录在案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相关规定扣分。
2、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3、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出现《盐城市廉政准入规定》限制情形的,按照规定予以废标处置。
4、审查为虚假材料的,按废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