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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区域供水一期工程(通榆河取水口)备用电源接入系统工程的施工的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0-08-25点击次数:2779次
盐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盐城市区域供水世界银行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实施的盐城市区域供水一期工程已经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苏发改投资发[2008]1447号)批准。本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世界银行贷款、政府筹资。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盐城市区域供水一期工程(通榆河取水口)备用电源接入系统配电安装工程的投标报名及资格预审。
2、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方法。
4、工程概况
⑴ 工程地点:盐城市亭湖区伍佑镇构港村四组。
⑵ 招标规模:盐城市区域供水一期工程(通榆河取水口)备用电源接入系统配电安装工程主要包括新立15米电杆36根,新架JKLYJ-120绝缘线5250米;安装杆上隔离刀闸、故障显示器1组,真空断路器1台,避雷器3组,敷设高压电缆350米等施工内容,本工程总价约65万元。
⑶要求工期:中标通知书签发之日起1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0年9月25日。
⑷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本招标工程为一个标段,主要招标内容为:盐城市区域供水一期工程(通榆河取水口)备用电源接入系统配电安装工程的施工。
6、质量要求:质量标准为合格,招标人要求确保一次性通过盐城市供电部门验收,并保证接电成功。
7、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国家电监会颁发的承装类五级及以上电力施工许可证的独立法人,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 三 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的项目负责人投标时须提供电力工程专业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或临时执业证书原件;三级施工资质的项目经理投标时应提供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原件),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4)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委托人、投标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报名时,投标申请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不少于3人】自2010年元月-2010年6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单据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期间)及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
(5)本次招标工程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8、本项目评标定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办法详见附件。
9、投标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各投标申请人须登入盐城市招投标网(http://www.ycztb.gov.cn新闻中心栏口下详见“通知公告”)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本公告网上报名时间自2010年 8 月 24 日 9 :30时至2010年 8 月31日9:30时。(如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入库,会导致无法投标报名,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请合格投标人通过盐城市招投标网上报名系统“最新信息栏”查看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并到市交易中心招标文件发售窗口购买(联系电话:0515-88197300)。
10、资格审查办法:本项目资格审查办法采用“资格预审”,投标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如缺任意一项者,将被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施工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2)国家电监会颁发的承装类五级及以上电力施工许可证。(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电力工程专业的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证书)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原件。(5)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11、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方可领取本招标工程的招标文件。
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在资格预审合格后无故不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后无故放弃投标、或者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无故放弃投标的,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在网上予以公示3个月,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负。
12、投标申请人如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13、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盐城市建设局招标办公室电话为0515-88587313,盐城市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电话为0515-83080019。
招标人(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李金城 联系人:顾祥军、陈玉娟
联系电话:0515-88281111 联系电话:0515-88351863
地址:盐城市经济开发区世纪大道城东水厂内 地址:盐城市南城河路3号锦绣苑5#东四楼
时间:2010年8月 20 日 网址:http://www.jsrhzh.com
附件:
评标办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由评标委员会按投标报价、工程质量、施工工期、施工组织设计及项目经理答辩等四个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计分,根据得分高低推荐标明顺序的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为中标人。
一、项目组人员情况审查:
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不少于3人】自2010年元月-2010年6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单据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期间)及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缺以上资料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书处理,不参与下一步评审。
二、开、清标情况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开、清标过程中发现的情况予以评审,被认定为废标的不能进入下阶段评审。
三、评标基准价确定:
投标报价的评标基准价为经开、清标情况评审无明显废标情形的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乘以系数A,A的取值范围为93%—96%,具体数值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现场抽签决定。
四、参加详细评审投标人确定:
开标、清标情况评审无明显废标情形且投标报价等于或高于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的投标人的数量少于7家(含7家)时,所有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参与详细评审;开标、清标情况评审无明显废标情形,且投标报价等于或高于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的投标人的数量多于7家时,从评标基准价向上自低到高选择7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参与详细评审,其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再参与详细评审。
五、详细评审:
(一)、投标报价 70分
1、有效投标报价:
1.1、投标人的报价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的要求。
1.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企业成本价。
1.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
1.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
2、报价分计算
2.1、参与详细评审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中最低投标报价者得70分。
2.2、参加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最低投标报价相比,每上浮1%扣0.3分,从70分扣起;不足1%时按插入法计算。
3、扣分约定:
3.1评标委员会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随机抽取不少10%且不少于10项的清单项目进行重点评审(少于10项的全部分部分项进行评审)。
3.2投标人的主要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超出分部分项评标基准价±30%的,每发生一项扣0.1分,最多扣0.4分。
(分部分项评标基准价确定:取参与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相应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
3.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综合单价计算表和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必须与工程量清单完全一致,如有一项不一致,扣0.1分/项(累计不超过1分)。
3.4每项分部分项工程量必须报综合单价,如有一项漏报或多报,均扣0.1分/项(累计不超过1分)。
(二)、工程质量 5分
基本分5分。
符合国家质量合格标准,并承诺招标文件要求质量标准的,得基本分。不承诺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标准按废标处理。
(三)、施工工期 5分
基本分5分。
承诺工期符合招标文件工期要求的,得基本分。不符合招标文件工期要求的作废标处理。
(四)、施工组织设计及项目经理答辩 20分。
(1)、施工组织设计 18分。
施工组织设计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志要求,对违反者作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进行评定,评审得分区间为17~18分,以 0.01为一个记分单位,根据评标规则进行计分、汇总。施工组织设计一般应具备以下内容:
①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
②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
③施工进度计划和各进度的保证措施;
④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及质量保证措施;
⑤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⑥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按无标志要求,不得泄露人员姓名等内容);
⑦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按无标志要求,不得泄露人员姓名等内容);
⑧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⑨雨季等施工措施。
(2)、项目经理答辩 2分
投标项目经理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项目经理综合能力测试的,得基本分1分; 投标项目经理未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项目经理综合能力测试或未参加项目经理综合能力测试的,该项不得分。
由评标委员会从现场的施工管理、重点难点部位的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综合协调能力等方面对项目经理进行综合能力测试,并根据测试情况予以综合评分,得分范围1.00分~2.00分,以0.01为一个记分单位。根据评标规则进行计分、汇总。
六、其它
5.1、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5.2、有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出现《盐城市廉政准入规定》限制情形的,按照规定予以废标处置。
5.3、经审查为虚假材料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作废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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