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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盐城市城南新区广播电视塔幕墙工程
发布时间:2010-09-27点击次数:3616
盐城市城南新区广播电视塔幕墙工程招标公告(二次)
一、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盐城市城南新区广播电视塔工程已经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盐发改审[2009] 63),工程所需资金是自筹,现已落实。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和南通建筑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作为共同招标人,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申请人参加城南新区广播电视塔幕墙工程的投标报名。
二、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招标事宜。
三、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的方法。
四、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盐城市城南新区广播电视塔幕墙工程。
2、工程地点:广播电视塔位于城南新区中心内港湖东南侧。
3、工程规模:城南新区广播电视塔幕墙工程建安造价约1800万元,建筑高度约150m。
4、质量标准:合格。
5、要求工期: 90日历天,计划于2010年1022日开工。
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7、工程内容:本招标工程为一个标段,主要招标内容为:盐城市城南新区广播电视塔幕墙工程的优化设计及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五、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 或 同时具有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和建筑幕墙专项工程设计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申请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或装饰装修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质(项目负责人投标时须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或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 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4、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委托人、投标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报名时,投标申请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人、拟报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不少于 4人】2010年1月—2010年6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投标申请人所在地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期间)及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
5、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6、业绩要求:投标申请人近三年来(2007年7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建过一项建筑幕墙面积达10000㎡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额达800万元及以上、且质量获合格及以上等级建筑幕墙工程的业绩【业绩材料至少应包括工程承发包合同原件和相应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原件,幕墙面积指标或单项合同额指标均须在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等资料原件中明确反映,同时投标申请人提供的业绩必须经当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六、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全数入围办法。当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足9家时,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七、本项目评标定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附后)。
八、投标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各投标申请人须登入盐城市招投标网(http://www.ycztb.gov.cn新闻中心栏口下详见“通知公告”)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本公告网上报名时间自2010年926 8:30时至2010年93018:00(如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入库,会导致无法投标报名,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请合格投标申请人通过盐城市招投标网上报名系统“最新信息栏”查看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并到市交易中心招标文件发售窗口购买(联系电话:0515-88197300)。
申请人除不可抗力情况外,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将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九、资格审查办法:投标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任一项不符合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1) 投标申请人资质证书(副本);(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3)企业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 项目负责人房屋建筑工程或装饰装修工程专业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证书);(5)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十、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方可领取本招标工程的招标文件。
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合格后无故不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后无故放弃投标、或者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无故放弃投标的,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在网上予以公示3个月,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负。
十一、投标申请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则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报名。
十二、本工程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三、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盐城市建设局招标办公室电话为0515-88587313,盐城市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电话为0515-83080019。
 
   
 
 
 
 
招标人(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王工、 张居易                  联系人:戴磊磊、陈玉娟
联系电话:0515-88116602、18724157729   联系电话:0515-88351863
 
联系地址:盐城市开元路8号201室      联系地址:盐城市青年西路8号805室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五日
 
附件:
盐城市城南新区广播电视塔幕墙工程评标办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报价、工程质量、施工工期、施工组织设计及设计优化方案(含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辨)等个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采取计分制,按照得分由高至低产生3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报告中推荐的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一、投标申请人业绩及项目组人员情况审查:
1、业绩要求:投标申请人近三年来(2007年7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建过一项建筑幕墙面积达10000㎡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额达800万元及以上、且质量获合格及以上等级建筑幕墙工程的业绩【业绩材料至少应包括工程承发包合同原件和相应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原件,幕墙面积指标或单项合同额指标均须在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等资料原件中明确反映,同时投标申请人提供的业绩必须经当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投标申请人投标时须提供: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人员(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等不少于4人)自2010年元月-2010年6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单据原件或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及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缺以上资料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书处理,不参与下一步评审。
二、开、清标情况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开、清标过程中发现的的情况予以评审,被认定为废标的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三、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投标报价的评标基准价为经开、清标情况评审无明显废标情形的所有投标申请人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乘以系数A,A的取值范围为93%—96%,具体数值开标时由投标申请人代表现场抽签决定。
四、参加详细评审投标申请人的确定:
开、清标情况评审无明显废标情形且投标报价不低于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的投标申请人的数量不多于7家(含7家)时,所有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申请人的投标文件均参与详细评审;开、清标情况评审无明显废标情形且投标报价不低于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的投标申请人的数量多于7家时,从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报价中由低到高选择7家投标申请人的投标文件参与详细评审,其余投标申请人的投标文件不再参与详细评审。
五、详细评审:
(一)投标报价(70分)
1    有效投标报价:
1.1  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文件的要求;
1.2  投标申请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企业成本价;
1.3  投标申请人的投标报价不高于招标控制价;
1.4  投标申请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投标报价的评标基准价。
2    报价分计算
2.1  参与详细评审的投标申请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中最低报价的得70分。
2.2  参与详细评审的投标申请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与有效最低投标报价相比,每上浮1%扣0.3分,从70分扣起,不足1%时按插入法计算。
3   扣分约定
3.1  评标委员会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随机抽取不少于10%且不少于10项的清单子目进行重点评审。
3.2投标申请人的主要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超出分部分项评标基准价±30%的,每发生一项扣0.1分,最多扣0.4分。
 ( 分部分项评标基准价确定:取参与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相应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
3.3 措施项目费用总金额超过措施项目费评标基准价±30%的,扣0.1分。
(措施项目费评标基准价确定:取参与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相应措施项目费总金额的算术平均值)。
3.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以及项目特征必须与工程量清单完全一致,如有一项不一致,扣0.1分(累计不超过1分),单位工程编号错误扣0.2分。
3.5每项分部分项工程量必须报综合单价,如有一项漏报,扣0.2分(累计不超过1分)。
(二)工程质量  5分
基本分5分。
承诺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及目标的,得基本分5分,不承诺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标准或目标的按废标处理。
(三)施工工期  5分
基本分5分。
承诺工期符合招标文件工期要求的,得基本分。承诺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要求工期的,作废标处理。
(四)施工组织设计(含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辨)20分
1、施工组织设计及设计优化方案  18分
施工组织设计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标志要求,对违反者作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申请人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评审得分区间为17~18分,以0.01分为一个记分单位,依据本工程的评标规则进行计分、汇总。施工组织设计一般必须具备如下内容: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图;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4)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及质量保证措施;
5)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6)项目管理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不得出现公司名称和人员姓名);
7)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8)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9)季节性施工措施。
10)设计优化方案:设计优化方案的内容必须保证结构应安全、可靠,投资经济、适用,并满足本工程施工的实际需要。
2、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辨  2分
各投标申请人的项目负责人在接到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接受评标委员会要求其陈述及答辨测试。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申请人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辨测试进行综合评分,得分范围为(0—2.0)分,得分计入总分。项目负责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并参与测试的,该项不得分并不作中标候选人排序。
六、其它
1、投标申请人和项目负责人有违反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管理法规的不良行为,被查处并经市招标办记录在案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相关规定扣分。
2、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3、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出现《盐城市廉政准入规定》限制情形的,按照规定予以废标处置。
4、经审查为虚假材料的,按无效标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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