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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院联动强接管 债权利益获保护
发布时间:2021-08-19点击次数:1768次
——集团破产管理人强制接管天一公司破产企业
“你们终于来了,我们等这一天已经等了三年多了,终于看到希望了!”天一公司债权人激动地对管理人说。近日,在阜宁政府、法院、公安、沟墩政府和集团破产管理人的一波硬核操作下,拒不履行破产清算程序三年之久的天一公司被强制接管。
(图为强制清理与接管现场)
天一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被裁定受理破产清算,阜宁法院指定集团担任破产管理人。因天一公司涉嫌非吸的人数众多、区域广泛、法定代表人涉及刑事责任、不配合破产管理人接管工作等因素,导致管理人无法正常推进破产程序,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害。
(图为张贴公告)
针对这种情况,为切实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集团破产管理人依法多次申请强制执行。阜宁县人民政府着眼于加快全县“三清项目”工作进程、加速僵尸企业出清、促进全县经济转型升级和社会稳定发展,同法院制定了“府院联动机制”,由阜宁法院牵头部署执行方案,带领十余名特警、法警前往天一公司进行现场清理、强制交接,并平稳、顺利地接管了天一公司。
(图为悬挂宣传条幅)
自强制接管以来,破产管理人项目组一班人以“5+2”“白+黑”的工作模式加班加点接待债权人申报债权、核查资产,为下一步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开展打好基础,有效推进了破产案件审理进程。
(图为接待职工发放出入证)
(破产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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