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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新嘉源人才公寓一期供电管沟工程
发布时间:2011-03-15点击次数:2547
盐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盐城东方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新嘉源人才公寓一期供电管沟工程已经盐城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批准实施(盐开经发[2010] 121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新嘉源人才公寓一期供电管沟工程的投标报名及投标。
2、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参加本工程投标的申请人进行网上注册后方可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4、工程概况
⑴ 工程地点:盐城经济开发区东区盐渎路以北、长江路以南、泰山路以东、黄山路以西
招标规模:新嘉源人才公寓一期供电管沟工程造价约300万元。

 

⑶ 要求工期: 3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11 4 1 日。
⑷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⑸ 质量要求:国家“合格”标准
5、本招标工程为一个标段,主要招标内容为:新嘉源人才公寓一期供电管沟工程的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6、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申请人均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的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时应提供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三级项目负责人投标时须提供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原件),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4)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委托人、投标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报名时,投标申请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等不少于4人(含4人)】自20107-201012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单据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期间)及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
5)本次招标工程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9、本项目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办法
10、本项目评标定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办法详见附件。
11、投标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各投标申请人须登入盐城市招投标网(http://www.ycztb.gov.cn新闻中心栏口下,详见“通知公告”)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本公告网上报名时间自2011 3 15 1430 时至2011 3 22 1500 (如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入库,将导致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1 3 15 1430 时至2011 3 22 1500 。已完成网上报名注册的投标申请人凭已完成网上报名注册的打印回执单及购买人的身份证到盐城市招投标交易中心(盐城市鹿鸣路6号三楼)招标文件发售窗口购买。(联系电话:0515-88197300
12、申请人除不可抗力情况外,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将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13、投标申请人如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14、本工程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5、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盐城市建设局招标办公室电话为0515-88587313,盐城市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电话为0515-83080019
 
 
招标人(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联系人:吴会荣                      联系人:金宏妹
联系电话:0515-68820451             联系电话:0515-8835661085606513
联系地址:盐城开发区招商大厦        地址: 盐城市青年西路8806
时间:20113                   网址:http://www.jsrhzh.com
 
 
附件:
新嘉源人才公寓一期供电管沟工程评标办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报价、工程质量、施工工期、施工组织设计等 4 个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采取计分制,按照得分由高至低产生3 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一、          项目组人员情况审查:
审查以投标人提供的下列原件为准:
1)投标申请人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投标申请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3二级及以上资质的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时应提供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三级项目负责人投标时须提供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原件;
4)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原件;
5)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等不少于4人(含4人) 20107月—2010 12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起止期间)及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
评标委员会对上述原件材料进行审查,未提交上述原件资料或原件资料不全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二、开、清标情况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开、清标过程中发现的情况予以评审,被认定为废标的不能进入下阶段评审。
三、评标基准价确定:
投标报价的评标基准价为经开、清标情况评审无明显废标情形的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乘以系数AA的取值范围为93%96%,具体数值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现场抽签决定。
四、参加详细评审投标人确定:
开、清标情况评审无明显废标情形且投标报价不低于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的投标人的数量不多于7(7)时,所有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参与详细评审;开、清标情况评审无明显废标情形且投标报价不低于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的投标人的数量多于7家时,从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报价中由低到高选择7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参与详细评审,其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再参与详细评审。
五、详细评审:
()投标报价  70
1有效投标报价:
1.1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的要求。
1.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企业成本价。
1.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高于招标控制价。
1.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投标报价的评标基准价。
2、报价分计算:
2.1参与详细评审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最低的得70分。
2.2参加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与最低有效投标报价相比,每上浮1%0.3分,从70分扣起;不足1%时按插入法计算。
3、扣分约定:
3.1 评标委员会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随机抽取不少于10%且不少于10项的清单项目进行重点评审(分部分项少于10项的,全部清单项进行重点评审)。
3.2 投标人的主要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超出分部分项评标基准价±30%的,每发生一项扣0.1分,最多扣0.4分。
分部分项评标基准价确定:取参与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相应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
3.3措施项目费用总金额超过措施项目费评标基准价±30%的,扣0.3分。
措施项目费评标基准价确定:取参与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相应措施项目费总金额的算术平均值。
3.4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综合单价计算表和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必须与工程量清单完全一致,如有一项不一致,扣0.1分(累计不超过1分)。
3.5 每项分部分项工程量必须报综合单价,如有一项漏报,扣0.2分(累计不超过1分)。
(二)工程质量  5
基本分5分。
承诺招标文件要求质量标准及以上的,得基本分。不承诺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标准按废标处理。
(三)施工工期  5
基本分5分。,
承诺工期满足招标文件工期要求的,得基本分。不满足招标文件工期要求的作废标处理。
(四)施工组织设计  20
施工组织设计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志要求,对违反者作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进行评定,评审得分区间为19.020.0分,以 0.01为一个记分单位,根据评标规则进行计分、汇总。施工组织设计一般应具备以下内容: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图;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④各分部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及质量保证措施;
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管理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不得出现公司名称和人员姓名)
⑦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⑧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季节性施工措施、管道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
六、其它
1、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有违反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管理法规的不良行为,被查处并经市招标办记录在案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相关规定扣分。
2、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3、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出现《盐城市廉政准入规定》限制情形的,按照规定予以废标处置。
4、经审查为虚假材料的,按无效标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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