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举办“510”警示教育大会
6月9日,江苏仁禾中衡公司举办主题为“爱岗敬业、呵护家庭、珍惜荣誉、恪守职业道德、依法清廉执业”的“510”警示教育大会。公司党政班子、群团组织负责同志和全体员工出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党支部纪检委员陈爱兰同志主持。
这次警示教育以录制的建设工程领域犯罪案件碟片为题材,教育员工守护好心中的天平,恪守职业道德、依法清廉执业。参会同志首先观看了《“危墙”背后的博弈》警示教育专题片,片中的犯罪分子在被捕前手中都掌握着工程建设的“大权”,他们中有政府官员、有院校负责人、有单位的头头等,有外省的、也有本地的;有阅历较深的,也有步入社会不久的。他们目无党纪国法,干着“钱权”交易的勾当,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受到党纪国法的严厉制裁。专题片以真实的案例和主办案件人员的点评,揭示了违法犯罪人员的犯罪动机,以及对社会、家庭造成的危害和影响,为全体人员上了一堂深刻的思想教育课。
接着,陈爱兰同志宣读公司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制度共九个方面的内容,在“廉洁自律相关规定”中十七个“不准”是: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及相关客户用公款支付的歌舞厅、夜总会等消费的娱乐活动;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及相关客户礼品、礼金、纪念品和各种有价证券;不准接受对公正执业有影响的当事人宴请;不准在被审计单位或其关联企业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或向被审计单位收取加班费、好处费;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及相关客户安排的公款旅游;不准在被审计单位及相关客户安排人员或借用公款公物;不准隐瞒载留审计发现的问题;受政府委托审计的,不准个人单独与被审计单位商谈审计意见和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更不准与被审计单位搞幕后交易;不准泄露在审计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企业的商业秘密;不准利用职权拖欠公款不还;不准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不准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不准参与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不准以公司名义承接业务做私活;不准将公司能承接的业务介绍到其他公司从中收取好处费;不准以任何形式参与投标单位的投标或利用工作便利介绍施工单位参加投标;不准向投标单位透露投标工作中不公开的内容,不泄露标底。
公司造价一部副主任沈雨龙同志和资产评估部同志分别代表党员和员工作了“恪守职业道德、依法清廉执业”的表态发言。要严格遵守行业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把好道德底线,清廉执业;要爱岗敬业,恪尽职守;要模范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率先垂范,清正廉明;要廉洁自律,秉公执业;要珍惜荣誉。时时、事事、处处维护公司荣誉,做公司功臣。这既是他们的决心,也是向全体党员和执业人员发起的倡议。
最后,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梁泽泉同志讲话。他首先解释了“510”警示教育的含义:“510”就是“我要廉”的谐音,及清廉的好处和不廉的危害。我们中介机构为社会提供各类鉴证服务,具有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职能,是社会关注热点,是反腐倡廉重点,我们手中虽然无权却胜似有权,心中的天平稍有倾斜就容易犯错,甚至违法犯罪。我们要洁身自好,把好职业道德关口,坚持依法、独立、客观、公平、公正、公开执业,维护仁禾中衡公司的形象。接着阐述开展警示教育的目的:一是为了公司长期健康发展的需要,二是爱护每一个员工,关心员工家庭的需要,三是树立公司品牌,使清廉执业成为仁禾中衡企业文化建设的需要,因此,我们必须把恪守职业道德放在首位。最后提出要求,公司廉政建设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要明确责任。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部门主任是第一责任人,项目经理和项目组成员是直接责任人。要明确措施,认真修定和完善廉洁自律规定,要求员工与部门签订责任状,部门代表员工与公司签订责任状,逐级承诺,层层把关,个个参与,把廉洁自律工作落到实处。他强调,恪守职业道德,依法清廉执业是我们中介机构从业人员必备的职业操守,要加强监督检查,形成长效机制,养成清廉执业的良好习惯,使恪守道德,清廉执业成为员工内在需求和行为,时刻把“恪守职业道德、依法清廉执业”牢记心间,见诸行动,以良好的职业操守,精湛的业务技术,筑牢仁禾中衡品牌形象。
陈爱兰同志对本次警示教育大会进行了小结,希望全体员工贯彻这次会议精神,认真学习梁书记的讲话,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制度和规定,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依法清廉执业,牢固树立仁禾中衡品牌形象。
公司党支部供稿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五日
“510”警示教育大会会场(一)
“510”警示教育大会会场(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