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贺卫凯同志成为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6月3日,盐阜大众报公告第三届盐城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名单,我公司副所长卫凯同志榜上有名,这是我公司作为社会中介机构履行的又一项社会职能。我们表示热烈的祝贺!
盐城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是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规定(试行)》和《江苏省检察机关人民监督员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及《第三届盐城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换届选任工作方案》要求,经向社会公告选任条件、接受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报名、资格审查和考察、媒体公示、市人民监督员选任委员会审议而选任的,是为了加强对人民检察院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工作的监督和人民检察院依法正确地行使检察权。希望卫凯同志正确履行人民监督员职责,加强对我市人民检察院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工作的监督,提高我市人民检察院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确保依法公正履行检察职责,为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贡献自己应尽的义务。
公司办公室 供稿
二0 一三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