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社情民意 及时建言献策
——梁泽泉同志参加市委群众路线活动筹备组召开的座谈会
昨晚七时,市委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筹备组在市行政中心召开基层党员干部教育实践活动专题座谈会。市委朱书记亲临会议。参加座谈会的是: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大丰市行政服务中心、滨海县滨海镇等三个党政机关和亭湖区五星街道雅和社区、大丰市大中镇恒北村等二个村居及建湖县上冈中学、盐城市三院及江苏仁禾中衡会计师事务所等8位党政领导。座谈内容为:1、关于“四风”问题在我市不同层面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中的突出表现;2、需要着力解决的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3、对我市开展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和建设。
市委书记朱克江同志主持座谈会,陈正邦、庄兆林、陈红红等领导出席。
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梁泽泉作为社会中介组织的代表在座谈会上发言,现登载于后。阅者如果认为其反映的情况不实,请提出批评;若你周边群众需要反映什么困难和问题,请与我们联系,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据和身份证件及联系办法。共同携手为开展好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出力。
联系电话:88303955 88366338办公室(传真)
公司办公室供稿
二〇一四年元月二十五日 在市委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筹备组 大家好! 我是江苏仁禾中衡会计师事务所梁泽泉,非常高兴作为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的代表参加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座谈会,这是市委、市政府对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的重视和关怀。 中央颁布了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省、市委也制定了十项规定,全体党员和干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积极贯彻执行,各级机关及干部、全体党员的作风有了明显的改变。随着深入学习十八大精神和习总书记一系列讲话精神,学习省、市委相关会议精神及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推开,我想在党政机关干部中、全体党员中,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会更牢固,党员形象会更好。为更好地开展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市委群众路线活动筹备组的要求,我想反映点情况并提出自己的看法。“无话不可对党言”。错误之处请批评。 一、关于政府为中小微企业服务问题。政府主管部门应对中小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财务管理培训,帮助他们管好钱用好钱。 市委市政府为振兴地方经济助企发展颁布了许多政策规定,招商引资,创业兴业热潮涌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在大好形势下,我们也时常看到一些企业举步维艰等情况。企业经营不良的原因很多。我们在财务审计和财务管理咨询工作中发现,中小型企业中相当一部分负责人缺乏财务管理知识也是重要的原因。如有的经营没计划、市场判断错误,产品积压;有的专款不专用,流动资金用于投资固定资产,企业运行困难;有的合作者失信,产品出去资金不能按时回笼,甚至被骗等。一边融资困难,一边乱花钱。这里既存在经营无道,更存在管理不善等问题,以致形成了非公企业办起来多,存续时间短。企业财务管理像牛鼻子,资金是企业的血液,抓住、抓好财务管理能及时发现经营问题并研究解决,不致于疾重难返。虽然企业盈亏自负,但是办个企业也不容易。政府部门不仅有管理的职能,还有服务的义务,所以请企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管理方面尤其是财务管理知识的培训,或建立管理咨询部门,为企业“诊断”管理上的问题,监督企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财经纪律制度,管好用好资金,上下努力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如果主管部门工作忙不过来,可以购买服务。 二、涉及群众利益方面的几个问题 1、政府相关部门要采取硬措施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我们在基建财务审计中常常发现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现象,致使施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导致上访等不安定因素发生,这已成为顽症。建议政府部门严把项目审批关,没有可靠的资金不批项目,项目中的“自筹资金”说白了就是拖欠。所以,政府相关部门对建设项目在开工时严查资金到位情况,在项目推进中把资金问题列为重点进行督查,使建设单位确保项目竣工结束,不拖欠工程款。政府对建设项目监管,可购买服务,由中介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全过程的跟踪和审计,依法维护双方权益,多措并举杜绝拖欠工程款。 2、征收拆迁中的违章房屋权属和补偿问题。征收拆迁工作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尤其是违章建筑的权属认定和拆迁补偿矛盾突出。目前对地面建筑物是否合法,是按86航拍图上的情况来认定的。拆迁中合法权属与违章建设的补偿相差太大。我们认为86航拍已有20多年,对于这部分建筑能否一分为二地处理:不影响城市规划的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后批准办理有效权属证件;对影响城市规划的依法取缔,越早越好。不要把这些矛盾集中到征收拆迁时暴露和解决。为防止类似情况发生,建议实行条块包干,强化责任。村居要及时提供信息,建设行政部门要加强督查,追究不作为者的责任。 3、发展村居集体经济问题。目前相当部分村居没有集体经济或相对薄弱,无法实施村民集体公益事业。村居是社会安定的基础,也是“三农”工作的内容,各级政府要继续加强村居集体经济的培植和发展。在扶贫中要授鱼更要授渔,要播种集体经济的种子,在政府扶持的基础上,鼓励企业或企业家到农村去创业发展,逐步建立和发展集体经济。 4、弃林还田问题。在创建卫生城市和绿化城市的工作中,市区城乡结合部大片粮田被栽上了树苗,并禁止农民长农植物,这样做是否符合今年中央1号文件?农民以田为生,失去田无法生存,农民意见较大。我们认为要弃林还田,可在公路两侧划出一定的区域进行栽种或是出台政策落实责任,在树底下套种农植物,既符合创卫优化环境要求,又能把土地利用起来,让农民群众有依靠有收益。 5、创卫后街道边的摊点问题。我市这次创卫是史无前例的,市民是受益的。要巩固已有的成绩,必须把路边的摊点清整安置好。建议相关部门会同居委会联合调查,划定地段,合理布点、依法设点、规定经营时间,严格管理。政府能在非机动车道划线停车,也可以在行人道内侧适当位置划点设摊,以解决这些弱势群体的生活,使创卫与群众利益和生活两不误。 三、关于搞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建议 省部级机关单位是第一批进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取得了预期的效果,积累了许多成功的经验,为指导第二批活动创造了条件。我们认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相关的程序(或阶段)能否让群众了解、知情,或思想再解放些让群众代表参加,开门搞教育,实行“面对面”,能听到“真声音”。也可以印发意见表在相应的层面听取意见(建议)。总之,“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应多接近群众(实行“三同”),或到群众中去听意见(深入调查和研究),到群众中去改作风,接受群众的评议和监督。 二〇一四年元月二十三日
召开的座谈会上的发言
尊敬的市委朱书记,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